SL 452-2009
水土保持监测点代码
发布时间:2009-06-05 实施时间:2009-09-05


水土保持是指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的一系列综合性措施。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需要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点。水土保持监测点是指在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水土保持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内,设置的用于监测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水土保持指标的固定点位。

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需要对水土保持监测点进行编码。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点代码的编制原则、编码规则、编码方法和编码要求。

1. 编制原则
水土保持监测点代码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代码应能准确反映监测点的地理位置和监测内容。
(2)规范性原则:代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代码应易于记忆和使用,方便管理和查询。

2. 编码规则
水土保持监测点代码采用数字编码,共分为6位。其中,前两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第三位表示地级市、地区或自治州;第四位表示县、县级市、市辖区或区;第五位表示监测点所在的流域或河流;第六位表示监测点的序号。

3. 编码方法
(1)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的代码采用GB/T 2260的行政区划代码。
(2)地级市、地区或自治州的代码采用GB/T 2260的行政区划代码。
(3)县、县级市、市辖区或区的代码采用GB/T 2260的行政区划代码。
(4)监测点所在的流域或河流的代码采用国家水文局发布的《中国河流水系分类》中的代码。
(5)监测点的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从01开始顺序编排。

4. 编码要求
(1)监测点代码应准确反映监测点的地理位置和监测内容。
(2)监测点代码应遵循编码规则和编码方法。
(3)监测点代码应与实际监测点相对应,不得重复或遗漏。
(4)监测点代码应与监测点的位置、名称、坐标等信息相对应,方便管理和查询。

相关标准
GB/T 2260 行政区划代码
GB/T 17710-1999 地理信息元数据
GB/T 18306-2001 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