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发布时间:2013-08-08 实施时间:2013-11-08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保护水资源是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SL 613-2013《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就是为了规范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而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划编制应当遵循科学性、可行性、适度性、可持续性、公开性、参与性等原则,同时要求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方法。规划编制应当按照“确定目标、分析问题、制定方案、评估效果、实施管理”的程序进行,同时要求规划编制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规划编制应当包括水资源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区划、保护措施、保护管理、保护监测等内容,同时要求规划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特点和区域差异,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4. 规划编制的评估和修订。规划编制应当进行效果评估和修订,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分类与管理
GB/T 18921-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划定技术导则
GB/T 18922-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划定方法
GB/T 18923-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划定程序
GB/T 18924-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划定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