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21-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
发布时间:2013-05-29 实施时间:2013-11-29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是保障大坝安全的重要设备,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大坝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大坝安全监测仪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在必要时进行报废。本标准旨在规定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的条件、方法和程序。

1. 报废条件
1.1 仪器已经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
1.2 仪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
1.3 仪器的测量误差超出了规定的范围,无法满足监测要求;
1.4 仪器的技术性能已经落后,无法满足现有的监测要求;
1.5 仪器的使用环境发生了变化,无法满足现有的监测要求。

2. 报废方法
2.1 对于已经达到使用寿命的仪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2 对于出现严重故障的仪器,应当进行维修或更换;
2.3 对于测量误差超出规定范围的仪器,应当进行校准或更换;
2.4 对于技术性能落后的仪器,应当进行更新或更换;
2.5 对于使用环境发生变化的仪器,应当进行适当的改造或更换。

3. 报废程序
3.1 对于已经达到使用寿命的仪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3.2 对于出现严重故障的仪器,应当进行维修或更换;
3.3 对于测量误差超出规定范围的仪器,应当进行校准或更换;
3.4 对于技术性能落后的仪器,应当进行更新或更换;
3.5 对于使用环境发生变化的仪器,应当进行适当的改造或更换。

4. 报废记录
4.1 对于已经报废的仪器,应当进行记录,并标注报废原因和报废日期;
4.2 对于维修或更换的仪器,应当进行记录,并标注维修或更换原因和日期;
4.3 对于校准或更换的仪器,应当进行记录,并标注校准或更换原因和日期;
4.4 对于更新或更换的仪器,应当进行记录,并标注更新或更换原因和日期;
4.5 对于改造或更换的仪器,应当进行记录,并标注改造或更换原因和日期。

相关标准
- GB/T 50333-2013 大坝安全监测规范
- SL 620-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维护标准
- SL 622-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校准标准
- SL 623-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更新标准
- SL 624-2013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改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