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排水工程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本标准旨在规范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保证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1. 报告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2. 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环保、节能、安全、经济、社会效益等原则。
3. 报告应当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可行性研究的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4. 报告应当注重可读性和易懂性,采用简明扼要、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编写。
二、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格式
1. 报告应当包括项目概况、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内容。
2. 报告应当采用A4纸张,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1.5倍,页边距为上下左右2.5厘米。
3. 报告应当按照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的顺序进行编写,目录应当包括一、二级标题。
4. 报告应当注重图表的使用,图表应当清晰、简洁、易懂,编号应当按照章节顺序编排。
5. 报告应当注重文字说明的使用,文字说明应当简明扼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缩写词。
三、报告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1. 报告评审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5人组成。
2. 报告评审应当注重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报告的内容、格式、数据、分析方法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
3. 报告评审应当注重评审意见的反馈和整改,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编制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
相关标准
GB 50883-2013 农业水利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84-2013 农业水利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885-2013 农业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886-2013 农业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规范
GB 50887-2013 农业水利工程安全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