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技术标准的编写和修订。
二、标准的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2-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的编写规则
GB/T 1.3-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3部分:标准的标识和表示
GB/T 1.4-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的编写程序
GB/T 1.5-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5部分:标准的审查程序
GB/T 1.6-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6部分:标准的发布、实施和确认程序
GB/T 1.7-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的修订程序
GB/T 1.8-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8部分:标准的撤销程序
GB/T 1.9-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9部分:标准的解释和解答
GB/T 1.10-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0部分:标准的应用
三、标准的编写原则
1. 标准的编写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适用性、可靠性、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等原则。
2. 标准的编写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3.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国际标准、国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4.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前沿,注重技术的创新和引领。
5.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6.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注重标准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7.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经济性和可行性,注重标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标准的编写要求
1. 标准的名称应简明、准确、明确,符合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2. 标准的编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
3. 标准的语言应简明、明确、准确,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 标准的结构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包括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标准的主体部分、附录、参考文献等。
5. 标准的主体部分应包括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等内容。
6. 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具有准确性和规范性。
7. 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具有准确性和规范性。
8. 标准的参考文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具有准确性和规范性。
9.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10.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注重标准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11. 标准的编写应充分考虑标准的经济性和可行性,注重标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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