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Z 705-2015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发布时间:2015-03-16 实施时间:2015-06-16
水利建设项目是指为了改善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灾防治、水利设施建设等目的而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SL/Z 705-2015《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该标准要求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全面、客观、科学、准确、可比、可预测。评价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对项目建设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效果等方面。评价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分类,确定评价的范围和重点。
该标准还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评价应当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评价报告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编制完成。评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概况、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评价报告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和评估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对环境影响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2005 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20-2002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