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T 45.12-2003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
发布时间:2003-12-25 实施时间:2004-04-01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定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的标准。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制定,是为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施工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制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施工运输任务的性质、难度和工艺要求;

2.施工运输设备的性能和数量;

3.施工运输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

4.施工运输劳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

5.施工运输劳动的安全生产要求。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2.统一标准,便于管理和计划;

3.灵活适应,能够适应不同的施工运输任务;

4.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评价。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制定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施工运输任务的性质、难度和工艺要求;

2.确定施工运输设备的性能和数量;

3.确定施工运输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

4.确定施工运输劳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

5.确定施工运输劳动的安全生产要求;

6.根据以上因素,计算出施工运输劳动的定员定额。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定员定额 = 任务量 ÷ 单位时间内完成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

其中,任务量是指一定时间内需要完成的施工运输任务的数量或质量;单位时间是指一定时间内的工作时间,通常为小时或天;完成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是指完成一定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通常以人数或车辆数来计算。

铁路施工运输劳动定员定额的实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严格按照定员定额组织施工运输劳动;

2.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定员定额;

3.加强对施工运输劳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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