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的技术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
2.1 家用电子产品:指用于家庭生活、娱乐、通讯等方面的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机、音响、DVD机、录像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
2.2 维修工:指从事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作的人员。
2.3 职业技能实训:指通过培训、实践等方式提高维修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2.4 鉴定设备:指用于检测和鉴定家用电子产品故障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万用表、示波器、信号发生器等。
三、职业技能实训要求
3.1 基本技能要求
维修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技能:
(1)了解家用电子产品的基本原理和结构;
(2)掌握家用电子产品的维修方法和技巧;
(3)熟悉家用电子产品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
(4)了解家用电子产品的安全使用和维修注意事项。
3.2 实训内容
维修工应接受以下实训内容:
(1)家用电子产品的基本原理和结构;
(2)家用电子产品的维修方法和技巧;
(3)家用电子产品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
(4)家用电子产品的安全使用和维修注意事项。
3.3 实训要求
(1)实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
(2)实训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
(3)实训应有实际操作环节,实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四、鉴定设备要求
4.1 鉴定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能够检测家用电子产品的基本参数和信号;
(2)能够检测家用电子产品的常见故障;
(3)能够进行简单的维修和调试。
4.2 鉴定设备应具备以下技术指标:
(1)精度: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稳定性:应能够长时间稳定工作;
(3)可靠性: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五、测试方法
5.1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理论考试:考查维修工对家用电子产品基本原理、维修方法、常见故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掌握程度;
(2)实际操作:考查维修工对家用电子产品的维修能力和实际操作技巧。
5.2 鉴定设备测试
鉴定设备测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精度测试:检测鉴定设备的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2)稳定性测试:检测鉴定设备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3)可靠性测试:检测鉴定设备的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4710-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GB/T 18268-2000 家用电器维修工作规范
GB/T 19115-2003 家用电器维修工作质量评定方法
GB/T 19116-2003 家用电器维修工作技能等级划分方法
GB/T 19117-2003 家用电器维修工作技能等级考试评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