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1034-1999
黑龙江鲤
发布时间:1999-10-13 实施时间:2000-01-01


黑龙江鲤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一种重要水产品,其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深受消费者喜爱。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提高黑龙江鲤的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一、质量要求
1. 外观要求:黑龙江鲤应该体形匀称,鳞片完整,无明显的划痕和损伤,鱼眼明亮,鱼鳃鲜红,无异味。
2. 肉质要求:黑龙江鲤的肉质应该细嫩、无刺、无筋、无骨刺,味道鲜美,无异味。
3. 化学成分要求:黑龙江鲤的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18%,脂肪含量不得高于2.5%。

二、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对黑龙江鲤进行外观检验时,应该将鱼体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进行观察,检查鳞片、鱼眼、鱼鳃等是否符合要求。
2. 肉质检验:对黑龙江鲤进行肉质检验时,应该将鱼肉切开,观察肉质是否细嫩、无刺、无筋、无骨刺,尝试味道是否鲜美,是否有异味。
3. 化学成分检验:对黑龙江鲤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时,应该采用标准化学分析方法进行检测。

三、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黑龙江鲤的包装上应该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包装:黑龙江鲤应该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应该牢固、密封。
3. 运输:黑龙江鲤在运输过程中应该避免受到挤压、碰撞等影响,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4. 贮存:黑龙江鲤应该在0℃~4℃的低温环境下贮存,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的影响。

相关标准
GB 2733-2015 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GB 31665-2018 水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GB/T 4789.35-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品检验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