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是渔业生产的重要基地,也是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渔港总体设计是渔港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渔业生产效益、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渔港总体设计,提高渔港建设水平,促进渔业经济发展。
1.基本要求
1.1 渔港总体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1.2 渔港总体设计应符合渔业生产的需要,满足渔业生产的要求。
1.3 渔港总体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1.4 渔港总体设计应符合经济合理性的要求,保证投资效益。
2.设计原则
2.1 综合考虑渔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要求,合理确定港口规模和布局。
2.2 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港口的安全性、航运效率和服务水平。
2.3 保护港口周边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2.4 充分考虑渔民的利益和需求,提高渔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设计内容
3.1 港口规划
港口规划应包括港口的布局、规模、功能、设施和服务等内容。
3.2 港口设施
港口设施应包括码头、航道、锚地、泊位、船闸、船坞、堤防、防波堤、疏浚设施、供水、供电、通讯、消防等设施。
3.3 港口服务
港口服务应包括船舶服务、货物服务、渔民服务、旅游服务等内容。
4.设计方法
4.1 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港口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港口规模和布局。
4.2 优化设计
采用优化设计方法,确定港口设施和服务的布局和配置,提高港口的效益和服务水平。
4.3 环境评价
进行环境评价,评估港口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4.4 经济评价
进行经济评价,评估港口建设的投资效益,保证港口建设的经济合理性。
相关标准
GB 50187-2012 港口工程设计规范
GB 50168-2015 港口水文测验规范
GB 50169-2015 港口地质勘察规范
GB 50170-2015 港口土石方工程规范
GB 50171-2015 港口防波堤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