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035-2018
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发布时间:2018-12-19 实施时间:2019-06-01


水产品是指从水中捕捞或养殖的鱼类、贝类、虾蟹类等水生动物及其制品。水产品包装、标识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包装、标识的设计、制作、使用和检验。

1.基本要求
水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水产品包装、标识应具有防潮、防震、防腐、防污染等功能,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2.技术要求
水产品包装应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形式应符合水产品的特点和保鲜要求。水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信息,标识应清晰、醒目、不易脱落。

3.检验方法
水产品包装、标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包装形式的保鲜效果、标识信息的准确性等。

4.标志、标签的使用
水产品包装、标识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标志、标签,标志、标签应清晰、醒目、不易脱落。标志、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 9685-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限用的化学物质
GB 11680-2019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识通则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与制品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