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鲷科鱼类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技术要求、放流前的准备工作、放流后的管理和监测等内容。
二、术语和定义
2.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指在自然水域中,通过人工方式将经过养殖或培育的水生生物放入水体中,以增加水生生物资源量的行为。
2.2 鲷科鱼类
指鲷属、鲈属、鲻属、鲢属、鲮属、鲑属、鲤属、鲢属、鲮属等科的鱼类。
2.3 放流密度
指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内放流的水生生物数量。
2.4 放流量
指放流的水生生物数量。
2.5 放流前的准备工作
指放流前的水质检测、疫病检测、适应性试验等工作。
2.6 放流后的管理和监测
指放流后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控、水质监测等工作。
三、技术要求
3.1 放流前的准备工作
3.1.1 水质检测
放流前应对水体进行全面检测,包括水温、溶解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总氮等指标,确保水质符合放流要求。
3.1.2 疫病检测
放流前应对水生生物进行疫病检测,确保放流的水生生物健康无病。
3.1.3 适应性试验
放流前应进行适应性试验,确保放流的水生生物能够适应放流水域的环境。
3.2 放流密度和放流量
3.2.1 放流密度
放流密度应根据放流水域的水质、水温、水深、水流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超过每亩1000尾。
3.2.2 放流量
放流量应根据放流水域的面积、水深、水流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超过每亩1000千克。
3.3 放流后的管理和监测
3.3.1 饲养管理
放流后应加强饲养管理,保证水生生物的健康生长。
3.3.2 疫病防控
放流后应加强疫病防控,定期进行疫病检测和防治。
3.3.3 水质监测
放流后应加强水质监测,定期检测水温、溶解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总氮等指标。
四、标志和包装
4.1 放流标志
放流时应在放流区域设置标志,标明放流的水生生物种类、数量、放流时间等信息。
4.2 包装
放流的水生生物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保证其安全到达放流水域。
五、质量控制
5.1 放流前的准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5.2 放流密度和放流量应根据放流水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制。
5.3 放流后的管理和监测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2763-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GB/T 12764-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质量评价规范
GB/T 12765-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环境评价规范
GB/T 12766-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规范
GB/T 12767-2007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