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1084-2006
磺胺类药物水产养殖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06-12-06 实施时间:2007-02-01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中的抗生素,具有广谱、效果显著等特点。但是,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水产养殖产生负面影响,如药物残留、药物抗性等问题。因此,为了保障水产养殖的质量和安全,必须对磺胺类药物的使用进行规范。

1.药物种类
磺胺类药物种类繁多,应根据不同的病原体选择合适的药物。常用的磺胺类药物有甲氧苄啶、磺胺嘧啶、磺胺乙嗪等。

2.使用方法
磺胺类药物可以通过饲料、浸泡、喷洒等方式使用。其中,饲料是最常用的使用方式。在使用饲料时,应按照药物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配制,确保药物的浓度和均匀性。

3.使用量
磺胺类药物的使用量应根据养殖水体的面积、养殖密度、病原体的种类和病情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一般来说,每公斤饲料中添加磺胺类药物的量不应超过10毫克。

4.使用期限
磺胺类药物的使用期限应根据药物的半衰期和药物残留的限制进行合理安排。一般来说,药物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7天。

5.药物残留
磺胺类药物的残留会对水产养殖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必须控制药物的残留。在使用药物时,应按照药物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确保药物的使用量和使用期限符合规定。在药物使用后,应停药一段时间,让药物代谢和排泄,避免药物残留。

相关标准
GB 14866-2018 水产养殖用药物残留限量
GB 14865-2018 水产养殖用药物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GB 14864-2018 水产养殖用药物使用规范
GB 14863-2018 水产养殖用药物种类和适应症
GB 14862-2018 水产养殖用药物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