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1071-2006
欧洲鳗鲡
发布时间:2006-07-10 实施时间:2006-10-01
欧洲鳗鲡是一种重要的水产品,其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了保证欧洲鳗鲡的质量和安全,SC 1071-2006标准规定了以下要求:
1. 养殖环境要求:欧洲鳗鲡的养殖环境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要求,水质清洁、无污染,水温适宜,养殖密度合理。
2. 饲料要求:欧洲鳗鲡的饲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害物质,营养均衡。
3. 养殖管理要求:欧洲鳗鲡的养殖应该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期检查鱼群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
4. 加工要求:欧洲鳗鲡的加工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加工过程中应该保持卫生,不使用有害物质。
5. 包装要求:欧洲鳗鲡的包装应该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该无毒无害,不会对鱼肉产生污染。
6. 标签要求:欧洲鳗鲡的标签应该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通过SC 1071-2006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欧洲鳗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欧洲鳗鲡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SC 1072-2006 淡水鱼类养殖标准
SC 1073-2006 水产品加工卫生标准
SC 1074-2006 水产品包装标准
SC 1075-2006 水产品标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