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1015-2006
鲢、鳙催产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6-01-26 实施时间:2006-04-01


鲢、鳙是我国重要的淡水养殖鱼类,其生长速度较慢,生长周期长,因此需要采用催产技术来促进其生长。本标准旨在规范鲢、鳙催产技术的使用,保证其安全有效。

1. 催产剂的选择
催产剂应为国家批准的药品,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常用的催产剂有促性腺激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等。

2. 使用方法
催产剂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和使用时间。在使用催产剂前,应对鱼群进行分类,选择适宜的鱼进行催产。催产剂的使用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3. 剂量
催产剂的剂量应根据鱼的体重、生长阶段、水温等因素进行调整。剂量过大会导致鱼的死亡率增加,剂量过小则无法达到催产效果。

4. 催产效果的评价
催产效果应根据鱼的生长速度、体重增长率等指标进行评价。催产后应及时对鱼群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相关标准
GB/T 14923-2010 淡水养殖鱼类质量标准
GB/T 14924-2010 淡水养殖鱼类养殖技术规范
GB/T 14925-2010 淡水养殖鱼类养殖设施规范
GB/T 14926-2010 淡水养殖鱼类养殖环境规范
GB/T 14927-2010 淡水养殖鱼类养殖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