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18-2006
国境口岸麻疹监测规程
发布时间:2006-08-28 实施时间:2007-03-01


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严重威胁人类健康。为了防止麻疹疫情的传播,保障国家边境卫生安全,本标准制定了国境口岸麻疹监测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口岸的麻疹监测工作。

2.监测方法
2.1 采集样本
对于口岸入境人员中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的人员,应采集其咽拭子、鼻拭子、血清等样本进行检测。
2.2 检测方法
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实时荧光PCR技术进行检测。
2.3 检测标准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麻疹诊断标准》进行检测。

3.监测程序
3.1 监测计划
制定国境口岸麻疹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时间、地点、对象和方法。
3.2 监测实施
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进行样本采集和检测。
3.3 监测报告
对于监测结果,应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监测要求
4.1 人员要求
从事国境口岸麻疹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培训。
4.2 设备要求
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3 质量控制
监测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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