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81.3-2007
进出口易腐食品货架贮存卫生规范 第3部分:糕点类食品
发布时间:2007-04-06 实施时间:2007-10-16


糕点类食品是一种易腐食品,其贮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卫生管理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糕点类食品的贮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1. 贮存要求
1.1 贮存环境
糕点类食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无害虫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的环境。货架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积尘和杂物。

1.2 贮存温度
糕点类食品应贮存在温度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60%的环境中。如需冷藏,应在0℃~4℃的环境中贮存。

1.3 贮存时间
糕点类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贮存,过期的糕点类食品应及时清理。

2. 销售要求
2.1 销售环境
糕点类食品的销售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害虫和异味的污染。销售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积尘和杂物。

2.2 销售方式
糕点类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销售,过期的糕点类食品应及时清理。销售时应注意糕点类食品的包装完整性和卫生状况。

3. 使用要求
3.1 使用环境
糕点类食品的使用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害虫和异味的污染。使用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积尘和杂物。

3.2 使用方式
糕点类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使用,过期的糕点类食品应及时清理。使用时应注意糕点类食品的包装完整性和卫生状况。

4. 其他要求
4.1 包装标识
糕点类食品的包装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等信息。

4.2 卫生检测
糕点类食品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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