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09-2006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06-08-28 实施时间:2007-03-01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是保障国家植物安全和促进国际贸易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工作,保障植物种子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进出境植物种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携带有害生物和病原体。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检疫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2.检疫程序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程序包括申报、查验、检疫、放行等环节。申报环节要求申报人提供真实、准确的种子信息和检疫证明文件。查验环节要求检疫人员对种子进行外观检查、取样检测等。检疫环节要求对取样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种子进行处理或退运。放行环节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种子进行放行,并开具检疫证书。

3.检疫方法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取样检测、鉴定鉴别等。外观检查要求检查种子的形态、颜色、大小、表面是否有病斑、虫蛀等。取样检测要求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测,包括种子萌发率、种子纯度、种子含水率、种子病原体检测等。鉴定鉴别要求对检测出的病原体进行鉴定和鉴别,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检疫标准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的种子类型和来源,制定相应的检疫标准,并按照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

5.检疫证书
进出境植物种子检疫证书是检疫机构对种子检测结果的确认和保证。检疫证书应当包括种子的基本信息、检测结果、检测方法、检测标准等内容,并加盖检疫机构的公章和签字。

相关标准
GB/T 16161-2014 植物种子萌发率检测方法
GB/T 16162-2014 植物种子纯度检测方法
GB/T 16163-2014 植物种子含水率检测方法
GB/T 16164-2014 植物种子病原体检测方法
GB/T 16165-2014 植物种子鉴定鉴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