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19-2003
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3-08-18 实施时间:2004-02-01


病毒性肝炎是一种由肝炎病毒引起的肝脏疾病,具有传染性和高发病率。为了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防止病毒性肝炎的传播,国家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法》和相关的检验规程。其中,SN/T 1319-2003 国境口岸病毒性肝炎检验规程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对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设备和试剂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检验方法:包括血清学检验和分子生物学检验两种方法。血清学检验主要是通过检测血清中的抗体来判断是否感染了肝炎病毒,分子生物学检验则是通过检测血液中的病毒核酸来判断是否感染了肝炎病毒。两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具体选择哪种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3. 检验结果的判定:对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阳性、阴性和可疑等结果的判定标准。

4. 报告:对检验结果的报告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等要求。

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防止病毒性肝炎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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