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433-2004
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4-06-01 实施时间:2004-12-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门户,是国际贸易和旅游的重要通道,也是传染病传播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国家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基本要求,包括监督对象、监督周期、监督内容、监督人员等。监督对象包括国境口岸的候检区、候机区、候船区、候车区、餐饮区、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公共场所。监督周期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不同的情况,分别制定不同的监督周期。监督内容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监督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监督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工作。

本标准还规定了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监督方法,包括现场检查、取样检测、记录资料等。现场检查是卫生监督的主要方法,应当重点关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取样检测是对食品、饮用水等进行检测的方法,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取样和检测。记录资料是对卫生监督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方法,应当详细记录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时间、监督人员等信息。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结果的处理方法,包括监督结果的评价、处理和通报等。监督结果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存在问题的场所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试验方法
GB 5749-2006 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9249-2013 旅游景区卫生标准
GB/T 25975-2010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