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80.1-2007
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1部分:通则
发布时间:2007-04-06 实施时间:2007-10-16


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是指对进出口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进行规范化的标准。食品包装是保护食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对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的基本要求、术语和定义、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印刷、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包装材料的卫生检验、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志和包装材料的卫生证明等内容。

首先,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的基本要求。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包装材料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卫生,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包装材料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使用方法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不能对食品造成污染和危害。包装材料的选择应根据食品的性质、包装的形式和使用的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包装材料的选择还应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再次,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包装印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不能对食品造成污染和危害。包装印刷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误导消费者。包装印刷的颜色、字体、图案等应与食品的性质和包装的形式相适应。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不能对食品造成污染和危害。包装材料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卫生,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包括材料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等方面。

另外,本标准还规定了包装材料的卫生检验。包装材料必须经过卫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卫生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质检查、化学性质检查、微生物指标检查、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检查等方面。卫生检验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志和包装材料的卫生证明。包装材料必须标明卫生标志,以证明其符合卫生要求。包装材料的卫生证明应由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出具,证明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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