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75-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微生物学检测规程
发布时间:2007-04-06 实施时间:2007-10-16
船舶压舱水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为了保持平衡而在船舶舱室内充注的水。船舶压舱水中含有大量的生物体和有机物质,可能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因此,对船舶压舱水进行微生物学检测是入出境检验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压舱水微生物学检测的方法和要求,包括采样、处理、培养和鉴定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采样
船舶压舱水应在船舶进港前或出港后的第一次排放时进行采样。采样时应选择船舶压舱水排放口处,使用无菌容器采集样品,并在采样前进行消毒处理。
2. 处理
船舶压舱水样品应在采样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包括过滤、离心、稀释等。处理后的样品应进行标识和记录。
3. 培养
处理后的样品应进行培养,培养方法包括平板法、液体培养法等。培养条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如温度、pH值、培养时间等。
4. 鉴定
培养后的菌落应进行鉴定,鉴定方法包括形态学、生理生化特性、分子生物学等。鉴定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分析。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舶压舱水微生物学检测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实验室环境、试剂和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11893-1989 船舶压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7378-2007 船舶压载水管理规定
GB 17379-2007 船舶压载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9633-2005 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GB/T 19634-2005 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