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003.2-2003
出口质量许可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03-05-28 实施时间:2003-12-01


出口质量许可档案是指出口企业在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后,为证明其产品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要求而建立的档案。出口质量许可档案是出口企业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也是出口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出口质量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2. 产品质量控制计划及其执行记录;
3. 产品检验报告及其复印件;
4.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产品质量改进措施及其执行记录;
6. 其他与出口质量许可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 建档:出口企业应当在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后,及时建立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并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归档;
2. 归档: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按照产品型号、批次、日期等进行分类归档,并标明档案编号和归档日期;
3. 保管: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4. 利用: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在出口质量许可证年检、产品质量事故处理、产品质量改进等方面进行利用;
5. 销毁:出口质量许可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销毁。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企业建立出口质量许可档案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竞争力。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