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992-2011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11-09-09 实施时间:2012-04-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机构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SN/T 2992-2011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就是为此而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 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机构管理体系的基础。本标准要求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协调性和高效性。此外,机构还应该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2.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机构的核心工作。本标准要求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制度,包括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记录和执法结果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机构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机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要求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主要是指机构内部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内部审计、内部检查和内部投诉等方面的工作。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对机构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包括公众投诉、媒体监督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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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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