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73-2004
进境欧洲水青冈原木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4-06-01 实施时间:2004-12-01


进口原木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之一,而水青冈原木是其中的一种。为了保障我国进口原木的质量安全,SN/T 1373-2004 进境欧洲水青冈原木检验规程应运而生。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含水率检验、干燥缩裂率检验、重量检验、腐朽检验、虫蛀检验、裂纹检验、弯曲度检验、树皮检验等。

2. 检验项目:对于每一项检验方法,本标准都详细列出了具体的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例如,对于含水率检验,要求取样量应为 10 根,每根长度应为 1 米,检验结果应在 24 小时内出具。

3. 检验规则:本标准对于每一项检验方法都规定了相应的检验规则,包括检验时的环境条件、检验设备的要求、检验人员的资质等。

4. 判定标准:本标准对于每一项检验方法都规定了相应的判定标准,例如对于含水率检验,要求水分含量不得超过 30%。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我国进口欧洲水青冈原木的质量安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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