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188.4-2011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4部分:轨道衡鉴重
发布时间:2011-05-31 实施时间:2011-12-01
轨道衡是一种用于称量货物重量的专用衡器,广泛应用于铁路、港口、物流园区等场所。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轨道衡的鉴重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轨道衡鉴重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以确保鉴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技术要求
轨道衡鉴重应在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计量单位下进行。鉴重时应保证轨道衡的稳定性和准确性,确保鉴重结果的误差不超过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同时,应注意轨道衡的环境温度、湿度等因素对鉴重结果的影响。
2. 检验方法
轨道衡鉴重的检验方法包括静态鉴重和动态鉴重两种。静态鉴重是指在轨道衡上放置货物,使其静止称量,动态鉴重是指在轨道衡上放置货物,使其在轨道上运动称量。检验时应按照国家计量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鉴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轨道衡鉴重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的要求。检验合格的轨道衡应在其上标注检定合格标志,并在检定证书上注明鉴重结果和有效期限。
4. 包装、运输、贮存
轨道衡在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腐等措施,确保其完好无损。轨道衡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相关标准
GB/T 772-2008 轨道衡技术条件
GB/T 772.2-2008 轨道衡安装规范
GB/T 772.3-2008 轨道衡使用规范
GB/T 772.4-2008 轨道衡维护规范
GB/T 772.5-2008 轨道衡检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