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44-2003
入出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3-08-18 实施时间:2004-02-01
入出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是指对入出境人员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输入。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入出境人员,包括旅客、船员、机组人员、移民、归侨、留学生等。
一、基本要求
1. 入出境人员应当接受卫生检疫查验,确保不携带传染病。
2. 卫生检疫查验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保护被检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3. 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检疫查验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程序和方法
1. 入出境人员应当在指定的检疫场所接受卫生检疫查验。
2. 检疫人员应当对入出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观察等方式的初步检查。
3. 对于初步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4. 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例,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诊断。
5. 对于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三、其他要求
1. 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检疫情况。
3. 检疫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入出境旅客健康检疫规程
GB 18401-2010 纺织品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9079-2014 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卫生标准
GB/T 19633-2005 旅游景区卫生标准
GB/T 27930-2015 旅游住宿业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