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240-2003
国境口岸鼠类监测规程
发布时间:2003-05-28 实施时间:2003-12-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重要门户,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健康,需要对国境口岸进行鼠类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国境口岸鼠类监测的方法和要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国境口岸的鼠类监测。

2.设备和人员要求
2.1 设备要求
鼠类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准确、可靠、灵敏的特点。
2.2 人员要求
鼠类监测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监测设备,准确判断监测结果。

3.监测内容
3.1 监测对象
鼠类监测对象包括老鼠、田鼠、家鼠等。
3.2 监测方法
鼠类监测方法包括活捉、粪便检测、毒饵监测等。
3.3 监测频率
鼠类监测频率应根据国境口岸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每季度一次。

4.监测报告
鼠类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对象、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等内容,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 18466-2005 《卫生灭鼠药剂技术规范》
GB/T 18467.1-2005 《卫生灭鼠药剂施用规范 第1部分:通用规定》
GB/T 18467.2-2005 《卫生灭鼠药剂施用规范 第2部分:室内施用规定》
GB/T 18467.3-2005 《卫生灭鼠药剂施用规范 第3部分:室外施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