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传染病输入的重要通道。为了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的输入和传播,必须对医学媒介生物进行控制。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工作,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
1. 技术要求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应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包括环境卫生控制、病媒生物控制、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具体要求如下:
(1)环境卫生控制:对国境口岸的环境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和除虫,保持环境卫生。
(2)病媒生物控制:对国境口岸的病媒生物进行监测和控制,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方法进行灭蚊、灭鼠、灭蝇等工作。
(3)传染病监测:对国境口岸的传染病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4)应急处置:对国境口岸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应急处置,采取隔离、治疗、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 检测方法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病媒生物监测、传染病监测和环境监测等。
3. 监测指标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的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病媒生物密度、传染病发病率、环境卫生指标等。
4. 评价标准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的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病媒生物密度评价、传染病监测评价、环境卫生评价等。
5. 管理措施
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的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病媒生物控制、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等。
相关标准
- GB 15982-2012 国境卫生检疫规程
- GB 18466-2005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环境卫生标准
- GB 18467-2005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病媒生物控制标准
- GB 18468-2005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标准
- GB 18469-2005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应急处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