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59-2006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06-04-25 实施时间:2006-11-15


为了保障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1. 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疾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和临床表现进行,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3. 药物的剂量应根据疾病的类型、严重程度、年龄、体重、性别等因素进行,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4.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必须遵循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5.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保存和管理,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6.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期和过期处理,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7.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8.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监测和评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9.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10.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以上准则适用于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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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984-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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