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59-2006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06-04-25 实施时间:2006-11-15
为了保障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1. 药物的选择应根据疾病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和临床表现进行,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3. 药物的剂量应根据疾病的类型、严重程度、年龄、体重、性别等因素进行,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4.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必须遵循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5.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保存和管理,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6.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期和过期处理,必须符合药物说明书的要求。
7.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8.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监测和评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9.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10. 药物的使用应注意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以上准则适用于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规范
GB 15983-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目录
GB 15984-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使用指南
GB 15985-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质量控制规范
GB 15986-2012 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