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23-2003
进出口金属材料抽样规程
发布时间:2003-08-18 实施时间:2004-02-01
进出口金属材料抽样规程是为了保证进出口金属材料的质量,规范抽样过程,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而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金属材料的抽样,包括铁、钢、铜、铝、锌、镍、锡、铅、钛、钨、钴、铬、锆、银、金等金属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金属材料抽样的方法、数量、标志、包装、运输和质量证明文件的要求。其中,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分批抽样、定量抽样等。抽样数量的确定应根据金属材料的种类、批量、生产工艺、质量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抽样标志应当清晰、醒目,以便于识别和追溯。抽样包装应当符合运输和储存要求,避免污染和损坏。抽样运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抽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质量证明文件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数量、标志、包装、运输等信息,以及金属材料的质量检验结果和检验机构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证进出口金属材料的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金属材料的使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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