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00.9-200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 第9部分:标签
发布时间:2005-09-30 实施时间:2006-05-01


罐头食品是一种方便快捷的食品,因其易于储存和携带,受到了广泛的欢迎。然而,罐头食品的标签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提供有关食品的重要信息,如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罐头食品标签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1. 标签的一般要求
1.1 标签应当清晰、易读、不易脱落。
1.2 标签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1.3 标签应当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4 标签应当标明食品的成分、营养成分等信息。
1.5 标签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批号、条形码等信息。

2. 标签的检验方法
2.1 标签的清晰度和易读性检验
将标签放在30厘米的距离上观察,应当清晰易读,字迹不模糊,不重叠,不歪斜。
2.2 标签的脱落性检验
将标签贴在平滑的玻璃板上,用手指按压标签,应当不易脱落。
2.3 标签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检验
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4 标签的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检验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5 标签的成分、营养成分等信息检验
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6 标签的生产批号、条形码等信息检验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相关标准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1493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