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7-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7部分:废电线电缆
发布时间:2006-08-28 实施时间:2007-03-01
废电线电缆是指已经使用过的电线电缆,包括铜芯电线、铝芯电线、电缆等。这些废物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成为新的原材料。然而,由于废电线电缆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如铅、镉、汞等,如果不经过检验检疫,直接用作原料,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保障进口废电线电缆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其中,第7部分规定了废电线电缆的检验检疫要求。
首先,对废电线电缆进行采样。采样时应根据废电线电缆的种类、来源、数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方法进行采样。采样后,将样品送往检验机构进行制备和检验检疫。
样品制备时,应根据检验检疫项目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例如,对于重金属元素的检测,需要将样品经过干燥、研磨、筛分等处理后,再进行检测。
检验检疫项目包括废电线电缆的化学成分、重金属元素、有机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检测。其中,重金属元素的检测是重点,因为这些元素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检验检疫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判定规则是指根据检验结果,判断废电线电缆是否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或退运。
最后,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内容。
相关标准
- GB/T 16487-2008 固体废物 采样方法
- GB/T 3838-2002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GB/T 14684-2011 固体废物 有害物质限量
- GB/T 16157-2012 固体废物 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 GB 5085.3-2007 电线电缆试验方法 第3部分:绝缘电阻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