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351-2009
出入境口岸军团菌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9-07-07 实施时间:2010-01-16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口岸军团菌检验的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出入境口岸对进出口货物、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集装箱、环境等样品的军团菌检验。
二、检验方法
1.采样
采样时应注意避免样品受到污染,采样器具应经过消毒处理。采样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采集样品,并在采样前进行标识。
2.样品处理
样品处理应根据不同的样品类型进行,如货物、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集装箱、环境等。
3.检验方法
(1)培养基的制备
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培养基,制备培养基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
(2)菌落计数
将样品加入培养基中,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菌落计数。
(3)鉴定
对检出的菌落进行鉴定,确认是否为军团菌。
三、检验要求
1.检验结果应准确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检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3.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四、报告要求
1.检验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
2.检验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晰。
3.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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