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350-2009
入出境检疫传染病染疫车辆卫生处理规程
发布时间:2009-07-07 实施时间:2010-01-16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的生物安全,对于入出境检疫传染病染疫车辆的卫生处理,本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1. 染疫车辆的卫生处理应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场所应具备防护设施和卫生条件,以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2. 卫生处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清洗:对车辆进行彻底清洗,包括车身、车轮、底盘、发动机、车厢等部位。
(2)消毒: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
(3)检查:对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确保车辆上没有任何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或生物。
3. 卫生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卫生处理完成后,应对车辆进行封存,并在车辆上张贴封存标志,以示警示。
5. 对于染疫车辆的卫生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卫生处理的质量和效果。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检验
GB 478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