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00.5-200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 第5部分:罐装
发布时间:2005-09-30 实施时间:2006-05-01


罐装食品是一种方便快捷的食品形式,广泛应用于家庭、餐饮、旅游等领域。然而,罐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罐装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罐头食品的检验。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1. 罐头:指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密封容器,用于包装食品。
2. 净重:指罐头中食品的重量,不包括罐头本身的重量。
3. 标签:指罐头上贴有的标识食品名称、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标签。
4. 外观:指罐头的外表面,包括罐身、罐盖、焊缝等部位。
5. 密封性:指罐头的密封性能,包括罐盖与罐身的密封性和罐身的密封性。

三、检验方法和要求
1. 外观检验
(1)罐身:应平整、无凹陷、无变形、无裂纹、无锈蚀、无污渍、无异味。
(2)罐盖:应平整、无凹陷、无变形、无裂纹、无锈蚀、无污渍、无异味。
(3)焊缝:应牢固、无裂纹、无漏焊、无气泡、无锈蚀。
2. 密封性检验
(1)罐盖与罐身的密封性:应紧密贴合,无漏气、无渗漏。
(2)罐身的密封性:应无渗漏、无变形、无裂纹。
3. 净重检验
罐头中食品的净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
4. 标签检验
(1)标签应清晰、完整、无脱落、无污渍、无涂改。
(2)标签上的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包括食品名称、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 其他检验
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其他检验,如食品成分分析、微生物检验等。

四、判定规则
1. 外观、密封性、净重、标签等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视为不合格。
2. 对于不合格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签通则
GB 149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签通则实施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