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752.2-2011
卫生检疫人员的自我防护规范 第2部分:化学
发布时间:2011-02-25 实施时间:2011-07-01
卫生检疫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各种化学危险品,如有毒气体、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等,这些危险品可能会对卫生检疫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卫生检疫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自我防护措施,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检疫人员在化学危险品作业中的自我防护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穿戴防护服装:卫生检疫人员需要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服装,以保护身体不受化学危险品的侵害。防护服装应该具有防护腐蚀、防护火焰、防护静电等功能。
2. 戴防护用品:卫生检疫人员需要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以保护眼睛、面部、手部等易受化学危险品侵害的部位。
3. 做好通风换气:卫生检疫人员需要在化学危险品作业场所做好通风换气工作,以保证空气中化学危险品的浓度不会过高,对人体造成危害。
4. 做好个人卫生:卫生检疫人员需要在化学危险品作业后及时清洗身体和更换工作服装,以避免化学危险品残留在身体和服装上,对身体造成危害。
5. 做好应急处理:卫生检疫人员需要在化学危险品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减少事故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卫生检疫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可以保证化学危险品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相关标准
GB 1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要求
GB 13690-200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GB/T 16483-2008 安全数据表
GB/T 17519-2013 化学品包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