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353-2009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量化分类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09-07-07 实施时间:2010-01-16


国境口岸储存场地是进出口商品的重要流通场所,其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国境口岸储存场地的卫生安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本标准制定了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监督量化分类管理规程。

1. 监督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储存场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包括仓库、货场、码头等储存场地。

2. 监督内容
(1)环境卫生:包括场地内部和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情况,垃圾处理情况等。
(2)食品安全:包括储存场地内食品的存储、保管、运输等环节的卫生安全情况。
(3)病媒生物防制:包括对蚊、苍蝇、老鼠等病媒生物的防制措施。
(4)卫生设施:包括卫生间、洗手间、淋浴间等卫生设施的清洁卫生情况。
(5)其他:包括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卫生安全情况。

3. 监督周期
根据储存场地的不同情况,监督周期分为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日常监督应每天进行,定期监督应每月进行一次。

4. 监督结果评定
监督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监督结果评定应根据监督内容和监督周期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储存场地负责人,并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5. 管理要求
(1)储存场地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2)储存场地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和监督。
(3)储存场地应定期开展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卫生安全意识。
(4)储存场地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用品,保证卫生安全。
(5)储存场地应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相关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试验方法
GB 1679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卫生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规范 防火设计规范
GB 50243-201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68-2018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