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骨粒骨粉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骨粉:指经过破碎、粉碎、脱脂、脱水等处理后的动物骨骼及其制品。
2.2 骨粒:指经过破碎、筛分等处理后的动物骨骼及其制品。
2.3 骨粉骨粒混合物:指骨粉和骨粒混合后的制品。
2.4 检验:指对出口骨粒骨粉进行质量检验。
2.5 检疫:指对出口骨粒骨粉进行动植物检疫。
2.6 监督管理:指对出口骨粒骨粉进行质量监督和检疫监督。
三、检验要求
3.1 外观检验
出口骨粒骨粉应无异味、无异物、无霉变、无变质现象。
3.2 理化指标检验
出口骨粒骨粉应符合以下指标要求:
(1)粗蛋白含量不低于50%;
(2)粗脂肪含量不高于12%;
(3)水分含量不高于10%;
(4)灰分含量不高于35%。
3.3 微生物指标检验
出口骨粒骨粉应符合以下微生物指标要求:
(1)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2)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3)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
四、检疫要求
4.1 动植物检疫
出口骨粒骨粉应符合中国进口国家动植物检疫法规要求,经过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
4.2 疫区检疫
出口骨粒骨粉应符合中国进口国家动植物检疫法规要求,来自疫区的骨粉骨粒混合物应经过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口。
五、监督管理要求
5.1 出口骨粒骨粉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5.2 出口骨粒骨粉生产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5.3 出口骨粒骨粉生产企业应建立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5.4 出口骨粒骨粉生产企业应建立不良品处理制度,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确保不良品不流入市场。
相关标准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5009.3-2016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4-2017 食品中粗蛋白的测定
GB/T 5009.5-2016 食品中粗脂肪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