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肌肉坏死是一种由传染性肌肉坏死病毒引起的猪类疾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为了保障猪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疫情扩散,需要对猪类进行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本标准旨在规范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的技术要求,确保检疫结果准确可靠。
1. 技术要求
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检疫场所进行。检疫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检疫知识和技能。检疫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检验方法
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的主要检验方法为PCR法和病毒分离法。其中,PCR法是一种快速、敏感、特异的检验方法,适用于病毒核酸的检测;病毒分离法则是一种直接检测病毒的方法,适用于病毒含量较高的样品。检验前应对样品进行处理,确保样品的质量符合检验要求。
3. 结果判定
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的结果应根据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判定。对于PCR法检验结果为阳性的样品,应进行病毒分离和鉴定,以确定病毒的存在和种类。对于病毒分离法检验结果为阳性的样品,应进行PCR检验和鉴定,以确定病毒的存在和种类。检验结果应记录在检疫报告中。
4. 报告编制
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的检验结果应编制检疫报告。检疫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结果判定和检验人员签字等内容。检疫报告应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和部门。
5. 质量控制
传染性肌肉坏死检疫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质量控制应包括样品处理、检验方法、结果判定和报告编制等环节。检疫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技能水平和质量意识的提高。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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