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185-2003
入出境航空器废弃物卫生监督规程
发布时间:2003-03-17 实施时间:2003-09-01


航空器废弃物是指在航空器上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品残渣、餐具、纸巾、烟蒂、塑料袋、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电池、废油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滤芯、废机械零件、废轮胎、废液压管路、废氧气瓶、废氮气瓶等。这些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卫生监督。

1. 废弃物分类
航空器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机油等;其他垃圾包括食品残渣、餐具、纸巾、烟蒂等。

2. 废弃物收集
航空器废弃物应在航班结束后及时收集,收集过程中应注意分类,将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收集。收集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收集袋或容器,避免废弃物散落。

3. 废弃物运输
航空器废弃物应在航班结束后及时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分类,将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避免废弃物散落。

4. 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航空器废弃物应在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和处置。可回收物应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应进行专门的处理,其他垃圾应进行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

相关标准
GB 18597-2001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规程
GB 18598-2001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检查规程
GB 18599-2001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检验规程
GB 18600-2001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抽样检验规程
GB 18601-2001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抽样检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