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916-2007
入出境人员可疑病人判断与处理规程
发布时间:2007-05-23 实施时间:2007-12-01


为了防止疫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本标准制定了入出境人员可疑病人的判断与处理规程。该规程适用于所有入出境人员,包括旅客、机组人员、海员等。

一、可疑病人的判断
1. 根据入出境人员的旅行史、接触史、症状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可疑病人。
2. 可疑病人应当立即隔离,并进行相关检测和诊断。
3. 对于疑似病例,应当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观察。

二、可疑病人的处理
1. 对于入境可疑病人,应当在口岸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相关检测和诊断。
2. 对于出境可疑病人,应当在出境前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相关检测和诊断。
3. 对于确诊病例,应当进行隔离治疗,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隔离观察。

三、口岸卫生检疫措施
1. 口岸应当配备专业的卫生检疫人员,对入出境人员进行检疫。
2. 口岸应当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 口岸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口岸卫生检疫人员的要求
1. 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2. 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其工作质量。
3. 口岸卫生检疫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T 19633-2005 旅游景区卫生标准
GB/T 19634-2005 旅游住宿业卫生标准
GB/T 19635-2005 旅游餐饮业卫生标准
GB/T 19636-2005 旅游交通工具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