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72.4-2012
出境干果检疫规程 第4部分:板栗
发布时间:2012-10-23 实施时间:2013-05-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境板栗的检疫。
二、检疫要求
1.板栗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
2.板栗应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
3.板栗应符合中国出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
板栗应无病虫害,无霉变、腐烂、机械损伤等缺陷。
2.生物学检验
板栗应经过检疫部门的检验,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
3.化学检验
板栗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
四、标志
1.板栗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地、品种、净重、生产日期等信息。
2.板栗应在包装上标明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标志。
五、包装
1.板栗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
2.包装应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
六、运输
1.板栗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或与其他货物隔离运输。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压。
七、贮存
1.板栗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
2.板栗应避免与其他货物混放。
相关标准
GB/T 19630.1-2011 出口食品安全检验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19630.2-2011 出口食品安全检验规程 第2部分: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GB/T 19630.3-2011 出口食品安全检验规程 第3部分:肉及其制品
GB/T 19630.4-2011 出口食品安全检验规程 第4部分:水产品及其制品
GB/T 19630.5-2011 出口食品安全检验规程 第5部分:干果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