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12-2012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2-05-07 实施时间:2012-06-01


为了保障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止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标准制定了相关的检验规程和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中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检验。

2.检验方法
2.1 样品的采集
样品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采集,并且应当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2.2 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经过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可靠。

2.3 检验程序
2.3.1 样品的准备
样品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准备,包括样品的保存、标记、编号等。

2.3.2 检验条件
检验应当在标准的温度、湿度、气压等条件下进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3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样品的处理、试剂的使用、仪器的操作等。

2.4 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判定,包括结果的计算、分析、比较等。

3.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

相关标准
GB/T 16483-2008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GB/T 17519-2013 危险化学品遇水放出危险性评价方法
GB/T 18218.1-2018 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规范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18218.2-2018 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规范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包装的选择
GB/T 18218.3-2018 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规范 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制造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