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10-2011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检验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1-09-09 实施时间:2012-04-01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是指从国外进口或者出口的猪、牛、羊、马、鹿等动物的鲜肉、冻肉和蓄肉。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我国畜牧业的发展,规范出入境鲜冻蓄肉类的检验检疫工作,本标准制定了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对出入境鲜冻蓄肉类进行检验检疫。
2.检验检疫程序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的检验检疫程序包括:申报、查验、取样、检验、审批、放行等环节。其中,查验、取样、检验是出入境鲜冻蓄肉类检验检疫的核心环节。
3.检验检疫方法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的检验检疫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气味检查、温度检查、取样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其中,取样检验和实验室检验是出入境鲜冻蓄肉类检验检疫的重要环节。
4.检验检疫标准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的检验检疫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要求,对出入境鲜冻蓄肉类进行检验检疫。
5.检验检疫证书的填发
出入境鲜冻蓄肉类的检验检疫证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填发。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检验检疫结果负责,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发检验检疫证书。
相关标准
GB 31604.1-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塑料添加剂的限量
GB 31604.2-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金属的迁移限量
GB 31604.3-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非金属的迁移限量
GB 31604.4-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有机物的迁移限量
GB 31604.5-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农药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