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82-2012
检疫熏蒸处理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2-10-23 实施时间:2013-05-01


检疫熏蒸处理是指对进出口货物、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进行熏蒸处理,以达到杀灭有害生物、防止疫情传播的目的。为了保证熏蒸处理的效果和安全性,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要求。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检疫熏蒸处理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

1. 熏蒸剂的选择
熏蒸剂的选择应根据被处理物品的种类、数量、密度、温度、湿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常用的熏蒸剂有氰化氢、磷化氢、甲醛、二氧化硫、氧化乙烯等。在选择熏蒸剂时,应考虑其毒性、易燃性、易爆性等安全性因素。

2. 熏蒸设备的要求
熏蒸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通风性和安全性。熏蒸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熏蒸操作的步骤
熏蒸操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清理被处理物品表面的污物和杂物,检查熏蒸设备的密封性和通风性。
(2)装载物品:将被处理物品放置在熏蒸室内,注意物品的密度和排列方式。
(3)加入熏蒸剂:按照熏蒸剂的使用说明加入适量的熏蒸剂。
(4)熏蒸处理:启动熏蒸设备,按照熏蒸剂的使用说明进行熏蒸处理。
(5)通风处理:熏蒸处理结束后,应进行通风处理,将熏蒸剂排出熏蒸室外。

4. 熏蒸后的处理
熏蒸后的处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检查物品:熏蒸处理结束后,应对物品进行检查,确保有害生物已被杀灭。
(2)清洗物品:对于需要清洗的物品,应进行清洗处理。
(3)通风处理:对于需要通风处理的物品,应进行通风处理,将残留的熏蒸剂排出物品表面。

相关标准
GB/T 4797-2008 检疫熏蒸剂
GB/T 4798-2008 检疫熏蒸设备
GB/T 4799-2008 检疫熏蒸操作规程
GB/T 4800-2008 检疫熏蒸后处理
GB/T 4801-2008 检疫熏蒸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