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是指为了保障旅客健康和防止疾病传播,对入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检查合格后,由卫生检疫部门签发的证书。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进出口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飞机、火车等。
一、签发程序
1. 申请: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向卫生检疫部门提出申请。
2. 检查:卫生检疫部门对交通工具进行卫生检查。
3. 签发:卫生检疫部门根据检查结果,签发卫生证书。
4. 颁发:卫生检疫部门将签发的卫生证书交给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
二、签发要求
1. 卫生检查:卫生检疫部门应对交通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查,包括船舱、餐厅、卫生间等。
2. 检查标准:卫生检查应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要求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进行整改。
3. 检查周期:对于常年进出口的交通工具,应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于临时进出口的交通工具,应在进出口前进行卫生检查。
4. 签发有效期:卫生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进行卫生检查并重新签发卫生证书。
三、签发机构的职责
1. 卫生检疫部门应对交通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签发卫生证书。
2. 卫生检疫部门应对签发的卫生证书进行管理,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卫生检疫部门应对签发的卫生证书进行备案,并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签发后的管理
1.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妥善保管卫生证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应在交通工具上公示卫生证书,以便旅客查看。
3. 对于签发的卫生证书失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卫生检疫部门应及时通知交通工具所有人或经营者,并收回原证书。
相关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5979-2002 《食品卫生法》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通用规定》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限用物质》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