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015-2007
出境林木种子有害生物检疫除害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07-12-24 实施时间:2008-07-01
林木种子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物资,但其中可能携带有害生物,对于目的地国家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出境林木种子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和除害处理,以确保其不携带有害生物。
本标准适用于出境林木种子的检疫和除害处理。检疫对象包括林木种子及其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检疫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取样检查、实验室检测等。除害处理方法包括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生物处理等。
在检疫过程中,应根据目的地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林木种子进行检疫。对于检疫不合格的林木种子,应进行除害处理或退运处理。除害处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化学处理是除害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包括熏蒸、喷雾、浸泡等。在进行化学处理时,应根据林木种子的特性和有害生物的种类,选择适当的药剂和浓度进行处理。物理处理包括高温处理、低温处理、辐射处理等。生物处理包括利用天敌、微生物等进行除害处理。
除害处理后,应对林木种子进行再次检疫,确保其符合目的地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应对除害处理的药剂残留进行检测,确保其不超过目的地国家的有关标准。
相关标准
- GB/T 16161-2014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 GB/T 16162-2014 林木种子包装、贮存和运输规程
- GB/T 16163-2014 林木种子除害处理规程
- GB/T 16164-2014 林木种子出口质量与安全规程
- GB/T 16165-2014 林木种子出口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