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35-2006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6-11-10 实施时间:2007-05-16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查验是指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以防止疫情传入或传出国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的生态安全。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查验。

一、基本要求
1. 检疫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仪器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查验。
2. 检疫机构应当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疫查验,确保不漏检、不误检。
3.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疫查验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程序
1. 进出口特殊物品应当在规定的口岸进行检疫查验。
2. 进出口特殊物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疫查验,包括检验申报、检验取样、检验检疫、检验认定和检验处理等环节。
3.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疫查验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方法
1.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适当的检验方法和技术,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检疫查验。
2.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取样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3.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检疫处理,包括隔离、消毒、灭杀等措施。

四、技术要求
1. 检疫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仪器和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查验。
2.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适当的检验方法和技术,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检疫查验。
3.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取样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4.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出口特殊物品进行检疫处理,包括隔离、消毒、灭杀等措施。

相关标准
GB 14934-2016 入出境动物检疫规程
GB 14935-2016 入出境植物检疫规程
GB 14936-2016 入出境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规程
GB 14937-2016 入出境食品卫生检验检疫规程
GB 14938-2016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验检疫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