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44-2010
进出口马、骡、驴驹生皮检验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0-01-10 实施时间:2010-07-16
马、骡、驴驹生皮是指从马、骡、驴驹身上剥下的未经加工的皮。进出口马、骡、驴驹生皮是国家重点检疫对象,必须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检疫。
1. 检验检疫要求
进出口马、骡、驴驹生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无禁止使用的药物残留;
2. 无传染病病原体;
3. 无其他有害生物。
2. 检验检疫方法
进出口马、骡、驴驹生皮的检验检疫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 外观检查:检查生皮的外观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污渍等;
2. 气味检查:检查生皮是否有异味;
3. 质量检查:检查生皮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残留检查:对生皮进行药物残留检测;
5. 病原体检查:对生皮进行传染病病原体检测;
6. 有害生物检查:对生皮进行有害生物检测。
3. 标志
经检验合格的进出口马、骡、驴驹生皮应在包装上标明“检验合格”字样,并加盖检验章。
相关标准
GB/T 17236-1998 马、骡、驴皮的分类和命名
GB/T 17237-1998 马、骡、驴皮的质量
GB/T 17238-1998 马、骡、驴皮的检验方法
GB/T 17239-1998 马、骡、驴皮的包装、储存和运输
GB/T 17240-1998 马、骡、驴皮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